解析熱空氣老化試驗箱試驗條件
1.試驗溫度
根據 材 料 的使用要求和試驗目的,確定試驗溫度。瀝青荃防水材料通常可選70'C、合成高分子材料可選800C等,在50 100℃范圍內,溫度允許偏差為士I'C;在101-200'C范圍內,溫度允許偏差為試驗溫度的士100,
2.試驗周期
試 驗 周 期應根據材料特性決定,一般以某規定的眼露時間,或以性能變化至某一規定值時的曝露時間為試驗終止時間,通常可選168h或更長。
3. 換氣率
換 氣 率 可根據試樣的特性和數量選取,對于互相有影響的試樣應分別進行老化試驗,對于不能確認試樣是否有影響,又必須同時進行試驗時,最好選用較大的換氣率。
4.試驗步驟
4.1 試驗前,試件需編號,測最尺寸。
4.2 根據試驗要求,調節試驗箱至規定的溫度和換氣IL S定后,試件可用襯有或包有惰性材料的合適的金屬夾或金屬絲,將其安里在網板或旋轉架上。試件與工作室內璧之間距離不小于70 mm,試件之間距離不小于10 mm,工作室容積與試件總體積之比不小于5 - 1,對 于要 求 試驗準確度較高的小型試件,建議采用雙軸旋轉架進行試驗。互有 影 響的試樣不允許同時在一箱內進行試驗。
4.3 試件放人恒溫的老化箱內,即開始計算老化時間,至規定的老化時間時,立即取出,取樣速度快,盡可能減少箱內溫度的變化。對于網板或試樣架,為減少沮度不均勻的影響,可周期地交換網板上試樣的位置。
4.4 取出的試樣在標準溫度條件下停放24 h,根據試驗所選定的項目測定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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