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暴露在鹽霧、干和濕條件下的加速試驗之試驗設備
用于制作試驗設備零部件的材料必須是能抗鹽霧腐蝕并且不影響試驗結果的材料。試驗設備包括下面幾個部分。
1.暴露設備
1.1暴露箱。暴露箱的容積不小于0.4m3,對于大容積的箱體,需要確保在鹽霧試驗期間,滿足鹽霧的均勻分布,箱體的頂部要避免試驗時在其表面上凝結的液滴降落在試樣表面。箱體的尺寸和形狀應當保證在噴鹽客期間,鹽等溶液的收集率滿足在GB/T20854-2007 72中的規定。(注:一種可行的暴露箱設計未意圖及與鹽霧試驗有關的設備示于附錄A)。
1.2濕度和溫度控制系統。此控制系統保證暴售箱內的溫度和濕度在規定的范圍(見GB/T20854-2007 71)。溫度測量區應距箱內璧不小于100mm。
1.3 噴霧裝置,噴霧裝置由一個可控制壓力的空氣供應裝備一個鹽水槽和一金或多個噴客器組成。壓縮空氣應先通過過濾器,除油凈化,再供給到噴霧器。壓力應當控制在70kP~17QkPa范圍內。
1.4空氣飽和器。空氣飽和器由飽和塔組成,飽和塔中的水溫高于鹽霧箱內溫度幾攝氏度。空氣在進人噴霧器前應先通過飽和塔進行濕化,以防止霧滴中水的蒸發。為確保有足夠的噴霧量,鹽水槽應維持一定的液位。調節噴霧壓力和飽和塔水溫及使用適合的噴嘴,使箱內鹽霧溶液的收集率和收集液的濃度保持在規定的范圍內(見GB/T20854-2007 7.2)。噴霧器應由惰性材料制成,如玻璃和塑料材料。擋板可防止鹽霧對試樣的直接影響。使用可調節的擋板有助于在鹽霧箱中獲得穩定的鹽霧分布。補充槽中鹽溶液的液面應自動維持一定水平,確保在試驗中能穩定輸送鹽霧。
1.5鹽霧收集器。暴解箱內至少放兩個收集器,由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制成漏斗形狀。收集面積約為80cm,漏斗的管插在標有刻度的容器中。安裝鹽霧收集器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收集率在規定的范圍內(見GB/T20854-2007 7.2)。它們應放置在箱內試樣放置的位置,一個靠近噴嘴,一個遠離噴嘴,以保證收集的只有鹽霧而不是從試樣或箱體其他部位滴下的液體。
1.6空氣干燥器。由加熱裝置和風扇組成,用于供給在試驗“干燥"循環內維持規定濕度的干燥空氣(見GB/T20854-2007表1)。
1.7 排氣系統。通過排氣系統將氣體從暴露箱中排出。要保證當通過建筑物的一個出口向戶外釋放氣體時,氣體不會受到大氣反向壓強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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