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空氣老化試驗箱(溫度、試驗周期、換氣率及試驗步驟)
試驗溫度:根據材料的使用要求和試驗目的,確定試驗溫度。瀝青基防水材料通常可選70℃、合成高分子材料可選80℃等,在50~100℃范圍內,溫度允許偏差為±1℃;在101~200℃范圍內,溫度允許偏差為試驗溫度的±1%。
試驗周期:根據材料特性決定,一般以某規定的曝露時間,或以性能變化至某一規定值時的曝露時間為試驗終止時間,通常可選168h或更長。
換氣率:可根據試樣的特性和數量選取,對于互相有影響的試樣應分別進行老化試驗,對于不能確認試樣是否有影響,又必須同時進行試驗時,選用較大的換氣率。
試驗步驟:
1.試驗前,試件需編號,測量尺寸
2.根據試驗要求,調節試驗箱至規定的溫度和換氣量。穩定后,試件可用襯有或包有惰性材料的合適的金屬夾或金屬絲,將其安置在網板或旋轉架上。試件與工作室內壁之間距離不小于70mm,試件之間距離不小于10mm,工作室容積與試件總體積之比不于小5:1
對于要求試驗準確主較高的小型試件,建議采用雙軸旋轉架進行試驗。互有影響的試樣不允許同時在一箱內進行試驗。
3.試件放入恒溫的老化箱內,即開始計算老化時間,至規定的老化時間時,立即取出,取樣速度要快,盡可能減少箱內溫度的變化。對于網板或試樣架,為減少溫度不均勻的影響,可周期地交換網板上試樣的位置。
4.取出的試樣在標準溫度條件下停放24h,根據試驗所選定的項目測定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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